1、新精神活性物質也被稱為“第三代毒品”。(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傳統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
2、許多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嗎啡等傳統毒品更加強烈,像我國列管的U-47700的藥效約是嗎啡的7.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