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法規定在45歲之前沒有參加過社保的人不再允許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今年之後(2018年1月1日後)達到60周歲的人也不再發放老年生活補助。也就是說以後老年人隻有養老保險來發放養老金,45歲以前沒有社保繳費記錄的不嫩一次性補齊,想要參保隻能一年一年繳滿15年。
2、滿足45歲之前有參保記錄這個條件後,隻有3類人可以一次性補齊養老保險:一是本地戶籍且在1961年至1982年間下鄉的知青;二是本地曾經參過保的大齡已退休人員(男65周歲以上、女60周歲以上);三是曾在國企或事業單位工作且2011年前退休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