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考地區中學和小學教師資格證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1)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2)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2、非統考地區中學和小學教師資格證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1)小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范與專業標準解讀》。
(2)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范與專業標準解讀》。
3、申請小學教師資格,需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
4、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需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