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典故:
唐朝女皇武則天,為瞭鎮壓反對她的人,任用瞭一批酷吏。其中有兩個最為狠毒,一個叫周興,一個叫來俊臣。他們利用誣陷、控告和慘無人道的刑罰,殺害瞭許多正直的文武官吏和平民百姓。有一回,一封告密信送到武則天手裡,內容竟是告發周興與人聯絡謀反。武則天大怒,責令來俊臣嚴查此事。來俊臣心裡直犯嘀咕,他想,周興是個狡猾奸詐之徒,僅憑一封告密信,是無法讓他說實話的;可萬一查不出結果,皇帝怪罪下來,我也擔待不起呀。這可怎麼辦呢?苦苦思索半天,終於想出一條妙計。他準備瞭一桌豐盛的酒席,把周興請到自己傢裡。兩個人你勸我喝,邊喝邊聊。酒過三巡,來俊臣嘆口氣說:“兄弟我平日辦案,常遇到一些犯人死不認罪,不知老兄有何辦法?”周興得意地說:“這還不好辦!”說著端起酒杯抿瞭一口。來俊臣立刻裝出很懇切的樣子說:“哦,請快快指教。”周興陰笑著說:“你找一個大甕,四周用炭火烤熱,再讓犯人進到甕裡,你想想,還有什麼事不招供呢?”來俊臣連連點頭稱是,隨即命人抬來一口大甕,按周興說的那樣,在四周點上炭火,然後回頭對周興說:“宮裡有人密告你謀反,上邊命我嚴查。對不起,現在就請老兄自己鉆進甕裡吧。”周興一聽,手裡的酒杯啪噠掉在地上,跟著又撲通一聲跪倒在地,連連磕頭說:“我有罪,我有罪,我招供!”
2、最早出處:
《太平廣記》卷一二一引唐·張鷟《朝野僉載·周興》:“唐秋官侍郎與來俊臣對推事。俊臣別奉進止鞫興,興不之知也。及同食,謂興曰:“囚多不肯承,若為作法?”興曰:“甚易也。取大甕,以炭四面炙之,令囚人處之其中,何事不吐?”即索大甕,以火圍之,起謂興曰:“有內狀勘老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咸即款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