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知條件中直線與圓若有公共點,且存在連接公共點的半徑,可直接根據“經過直徑的一端,並且垂直於這條直徑的直線是圓的切線”來證明。口訣是“見半徑,證垂直”。
2、條件中若給出瞭直線和圓的公共點,但沒有給出過這個點的半徑,則連結公共點和圓心,然後根據“經過半徑的外端且垂直於這條半徑的直線是圓的切線”這個定理來證明,口訣是“連半徑,證垂直”。
3、已知條件若沒有給出瞭直線和圓的公共點,則過圓心向這條直線引垂線,然後根據“到圓心的距離等於半徑的直線是圓的切線”這個定理來證明,口訣是“作垂直,證半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