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是安置房對象為危房困難戶和住房特困戶。危房困難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具有轄區戶口,年滿18周歲,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即一戶隻擁有一處住房,在轄區內沒有其他自有房產的。
2、現居住的房屋系申請人且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現居住的房屋經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並經有關部門確認。
3、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不受此限制);
4、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的傢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的傢庭;
5、低收入傢庭:傢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區居民傢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大傢在購買安置房時候還是要註意,現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