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池出廠前,廠傢都進行瞭激活處理,並進行瞭預充電,因此電池均有餘電,有朋友說電池按照調整期時間充電,待機仍嚴重不足,假設電池確為正品電池的話,這種情況下應延長調整期再進行3~5次完全充放電。
2、如果新買的手機電池是鋰離子,那麼前3~5次充電一般稱為調整期,應充14小時以上,以保證充分激活鋰離子的活性。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但有很強的隋性,應給予充分激活後,才能保證以後的使用能達到最佳效能。
3、有些自動化的智能型快速充電器當指示信號燈轉變時,隻表示充滿瞭90%。充電器會自動改變用慢速充電將電池充滿。最好將電池充滿後使用,否則會縮短使用時間。
4、充電前,鋰電池不需要專門放電,放電不當反而會損壞電池。充電時盡量以慢充充電,減少快充方式;時間不要超過24小時。電池經過三至五次完全充放電循環後其內部的化學物質才會被全部“激活”達到最佳使用效果。
5、請使用原廠或聲譽較好的品牌的充電器,鋰電池要用鋰電池專用充電器,並遵照指示說明,否則會損壞電池,甚至發生危險。
6、有很多用戶常常在充電時還把手機開著,其實這樣會很容易傷害手機壽命的,因為在充電的過程中,手機的電路板會發熱,此時如果有外來電話時,可能會產生瞬間回流電流,對手機內部的零件造成損壞。
電池的壽命決定於反復充放電次數,所以應盡量避免電池有餘電時充電,這樣會縮短電池的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