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不同:
有限合夥人(LP)即真正的投資者,但不負責具體經營,普通合夥人(GP)有權管理、決定合夥事務,負責帶領團隊運營,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
2、交易不同:
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企業債務不同: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隻以其出資對合夥企業負有限責任。
1、責任不同:
有限合夥人(LP)即真正的投資者,但不負責具體經營,普通合夥人(GP)有權管理、決定合夥事務,負責帶領團隊運營,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
2、交易不同:
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企業債務不同: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隻以其出資對合夥企業負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