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表達瞭對母親的思念、對母親的愧疚。
他說,在我獲獎後,有很多人與我一起分享著榮譽,但是母親沒有分享。母親是他人生的導師,這種導師的表現不是誇誇其談,不是長篇大論,隻是平常入情入理的一個關心、一次愛惜。莫言對母親的思念、對母親的內疚甚至負罪感可能也是我們對自己母親的思念、內疚甚至負罪感——這是真切的感受,更是內心無法彌補的缺憾,痛苦就在於這種感受、這種缺憾!
2、他表態:“要在人的立場上繼續寫作,要反映實踐、超越實踐。”
這一表態也是值得我們首肯的。雖然這有點套話之嫌,但是在莫言嘴裡說出這個話,還是有它特別的意義的。因為,莫言的作品與他人作品的區別之一就是他對“要在人的立場繼續寫作”的理解有著自己獨特的感受和感悟,有著自己獨特的追趕和追求。這種感受和感悟,可以是《紅高粱》中瀟瀟灑灑走一回的豪邁和執著;這種追趕和追求,也可以是《蛙》中那一份真摯卻可能是愚昧最後又回歸平常的反映、反對和反思……
3、他認為,他還要繼續“講故事”,因為“真理和正義是存在的”。
言下之意,他還要繼續為這個真理和正義而奮鬥。對此,我以為,莫言的這個理解和看法,有正確的一面,也有值得商榷的一面。
正確的是,作為一個作傢要有使命感、責任心,作傢寫作不可能是“純粹的自我宣泄”、不可能是“高高掛起的孤獨感”,作傢要寫他那個民族、他那個時代的故事,通過故事我們看見瞭中國的寶黛愛情、看見瞭法國的聖母院美醜、看見瞭美國的佈魯克林三棵樹、看見瞭哥倫比亞的百年孤獨……莫言的小說和小說人物雖然有點灰色、有點魔幻、甚至有點詭異,但它還是揭示瞭我們這個苦難民族的特定時代、特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