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性發展。
1、科學發展觀強調全面發展
全面發展,就是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始終把經濟建設放在中心位置,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放松。
2、科學發展觀要求協調發展
協調發展,就是要努力做到“五個統籌”,即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推進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相協調,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相協調。
3、科學發展觀主張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就是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
4、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必須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高度,準確認識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不斷增強辯證思維能力,正確認識和處理當前發展和長遠發展、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發展的平衡和不平衡、政府和市場等各種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