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在升學考試時,為瞭考慮教育的平衡,每所學校都有一些指標到校的名額,即:如果你校(初中)有某一重點高中指標到校名額3人,即使你們學校的考生前3名均不夠這所重點高中的錄取分數線,但這三個人也可以用指標到校的名額升到此高中。
2、招生指標到校是教育部提倡並建議推廣的一種做法,在全國其他城市已有成功經驗。有些地方也陸續將此寫入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當中,其具體操作為:省市屬示范性高中可以向全市初中分配指標,但是某區的一所區屬示范性高中,隻能面向本區中學分派指標,不能向市屬初中、外區初中分派。這意味著,無論重點初中還是普通初中,都有機會獲得名校的學位指標。有專傢稱,此舉是教育邁向均衡走出瞭一大步。
3、推行指標到校政策的初衷是治理擇校亂收費,但政策實施的結果超出瞭最初的預計,成瞭中國基礎教育走向更加均衡、公平的重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