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產權房產無我國頒發的房產證。不管是村委會還是相關機構發放的產權證,均是失效證件,因此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是不予承認。
2、小產權房無法上市流通。因為小產權房不具備我國承認的產權證明,因此買房者無法享有房產轉讓、處分、收益以及繼承等權利。
3、小產權房產無法過戶。因為小產權房自身沒有相應的產權,因此也不具有過戶的權利。
4、小產權住房沒有占地補償。碰到政府或開發商征收小產權房占地的狀況時,房主隻可以獲得極少或者是沒有獲得有關的補償。因為此小產權占用的土地是當地村委會或鄉政府所有,補償資金會直接分配到當地村委會或鄉政府。
5、小產權無法辦理銀行貸款。眾所周知,在辦理貸款買房時要以此房子的產權證辦抵押登記手續,無我國開具合法產權證的房產銀行是不會放貸的。
6、戶口無法遷入。由於購置小產權房不能遷入戶口,因此買房者極其子女是不能獲得本地的免費醫療及教育資源的。
以上就是關於購買小產權房的弊端有哪些的介紹瞭,希望答案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