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合材料是人們運用先進的材料制備技術將不同性質的材料組分優化組合而成的新材料。一般定義的復合材料需滿足以下條件:
2、復合材料必須是人造的,是人們根據需要設計制造的材料;
3、復合材料必須由兩種或兩種以上化學、物理性質不同的材料組分,以所設計的形式、比例、分佈組合而成,各組分之間有明顯的界面存在;
4、它具有結構可設計性,可進行復合結構設計;
5、復合材料不僅保持各組分材料性能的優點,而且通過各組分性能的互補和關聯可以獲得單一組成材料所不能達到的綜合性能。
6、復合材料的基體材料分為金屬和非金屬兩大類。金屬基體常用的有鋁、鎂、銅、鈦及其合金。非金屬基體主要有合成樹脂、橡膠、陶瓷、石墨、碳等。增強材料主要有玻璃纖維、碳纖維、硼纖維、芳綸纖維、碳化矽纖維、石棉纖維、晶須、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