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跟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屬於房屋的一種類型。它主要是因為政府公共建設時,規劃的需要對房屋住戶的房子進行拆遷,將安置房作為補償給原先的拆遷戶,一般安置房的對象是城市居民拆遷戶或是被征用拆遷房屋的農戶。
2、這樣做是防止有些拆遷房將自己的安置房賣掉後錢也發光瞭,房產證自然的也就給瞭別人,然後在自己去找政府解決問題,這樣很容易造成社會不穩,為瞭這樣的事情發生政府部門提出直接規定政策,安置房如果沒有得到房產證,就表示不能在市場交易,甚至連公證處都不可以。所以你買到這樣的房子屬於違法的,出來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
3、總之,國傢規定無房產證的安置房是不許市場交易的,私下交易的,出瞭問題自己承擔責任。為瞭避免以上的事情發生,所以不得不將房屋產權證推開分發。相信大傢應該知道很多安置房必須要居住五六年之後才可以在市場上交易。
綜合來說,安置房交易等受到很多限制,包括國傢政策,但是它與商品房一樣,擁有產權證,大多數人都被坑瞭,以為沒有。隻是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繳納出讓金之後才能夠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