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驚蟄拼音:[jīngzhé]。
2、驚蟄,又名“啟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鬥指丁,太陽到達黃經345°,於公歷3月5-6日交節。驚蟄反映的是自然生物受節律變化影響而出現萌發生長的現象。時至驚蟄,陽氣上升、氣溫回暖、春雷乍動、雨水增多,萬物生機盎然。農耕生產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驚蟄節氣在農耕上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自古以來我國人民很重視驚蟄這個節氣,把它視為春耕開始的節令。它是古代農耕文化對於自然節令的反映。
3、驚蟄,為幹支歷卯月的起始;卯,仲春之月,卦在震位,萬物出乎震,乃生發之象。一歲十二個月建,每個月建對應一卦,卯月(含驚蟄和春分兩個節氣)對應的是雷天大壯一卦;大壯卦的卦象就是天上開始打雷瞭,雷在天上響,非常形象。“卯”,冒也,萬物冒地而出,代表著生機;所以卯月(二月)也是能量迸發的月份,一年春耕由此開始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