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條件。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軍隊招錄聘用文職人員政治考核的標準條件。
2、學歷條件。報考人員應當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在艱苦邊遠地區、島嶼的崗位,以及特殊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駐艱苦邊遠地區、島嶼的單位定向招考軍隊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現役軍人配偶,除教學、科研、工程、醫療專業技術崗位外,報考學歷要求可以放寬至大學專科。報考護理、藝術、體育崗位的,可為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應當具有招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外,報考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報考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不作資格條件要求。
4、身體條件。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軍隊招錄聘用文職人員體格檢查的標準條件。
5、年齡條件。報考科級副職以下管理崗位或者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不超35周歲;報考科級正職管理崗位或者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