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元”產生於基督教盛行的6世紀,當時為瞭擴大教會的統治勢力,僧侶們把任何事情都附在基督教上。公元525年,一個名叫狄奧尼西的僧侶,為瞭預先推算7年後(即公元532年)“復活節”的日期,提出瞭所謂耶穌誕生在狄奧克列顛紀元之前284年的說法,並主張以耶穌誕生作為紀元,這個主張得到瞭教會的大力支持。公元532年,把狄奧克列顛紀元之前的284年作為公元元年,並將世紀年法在教會中使用。到1582年羅馬教皇制定格裡高利歷時,繼續采用瞭這個紀年法。由於格裡高利歷的精確度很高而為國際通用,故稱公歷。由此,教士所臆造的耶穌誕生的年份,便被稱為公元元年。所謂公元,就是公歷紀元。
2、公元元年相當於我國西漢末期平帝的原始元年,我國采用公歷是在辛亥革命以後的1912年,但與當時中華民國紀元的紀年法並行。新中國成立以後,才完全采用公歷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