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2、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隻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
1、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2、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隻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