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註意:保險理賠到賬時間最長不超過40天,具體時間與事故處理速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