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車規定帶行李兒童(含免費兒童)不能超過10千克,外交人員不能超過35千克,其他旅客不能超過20千克。
2、《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第五十一條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范圍。
進站時請不要攜帶各類危險品和違禁品,旅客進站上車時應自覺接受安檢,如發現可疑物品應自行取出接受檢查,若隨身攜帶有礦泉水等飲品,都要打開瓶蓋試喝一口,檢查通過後才能過關,否則將面臨拘留或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