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藥士資格考試:取得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2、參加藥師資格考試: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7年;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6年;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4年;取得藥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2年。
4、取得藥學專業博士學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藥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5、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6、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