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凡年滿16周歲並享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股東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3、批評和建議權。享有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享受福利權。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5、分紅權。按照股份取得分紅的權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解體後,經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剩餘財產。
農村股權證是一個與股票有著很大區別的金融品種。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股權可以繼承、轉讓和贈與,但不得退股提現。股權證書不準作為其他證書使用,遺失需及時報失,並申請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