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廢 tíng fèi
詞語解釋:
廢黜;罷免。
分詞解釋:
罷免:
1.免除官職。
2.選民或代表機關撤銷所選出的人員的職務。
廢黜:
①〈書〉罷免;革除(官職)。
②取消王位或廢除特權地位。
● 停 tíng ㄊㄧㄥˊ
◎ 止住,中止不動:停止。停產。停學。停職。停頓。停刊。停戰。停業。停滯。
◎ 總數分成幾份,其中的一份:十停兒有九停兒是好的。
◎ 暫時不繼續前進:停留。停泊。
◎ 妥當:停妥。停當。
● 廢(廢) fèi ㄈㄟˋ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後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