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2、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這個時候司機為瞭避讓而不得已壓線、掉頭、逆行等違章,都可以申請撤銷。
3、一般情況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向兩邊靠,空出當中車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