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古籍中記載,古代的中原地區,最初使用的是“幹支紀年法”,即用10個天幹符號,相配合來紀年。
2、我國古籍中記載,我國古代的中原地區,最初使用的是“幹支紀年法”,即用10個天幹符號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12個地支符號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合來紀年。
3、在我國西北地區的少數遊牧民族則以動物來紀年。《唐書》中記載:“黠戛斯國以十二物紀年,如歲在寅,則曰虎年。”另外,《宋史·吐蕃傳》中也記載說,吐蕃首領在敘事時,以物紀年,所謂“道舊事則數十二辰屬日,兔年如此,馬年如此。”
4、以後,在中原同少數民族的交往中,兩種紀年法相互觸合形成現在12生肖。正像清代趙翼在《陔餘叢考》中指出的那樣,“蓋北俗初無所謂子醜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時,浸尋流傳於中國,遂相沿不廢耳。”這種關於12生肖來歷的解釋,已經被許多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