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個稅。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政策,如果我們將房子無償的贈與直系親屬,比如說父母、子女等等,暫時是不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的。如果是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營業稅是按照房產買賣過戶的標準繳納的,即滿2年免收營業稅,不滿2年,征收5.55%的營業稅。房產贈與非直系親屬的個稅通常會比較高,受贈人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契稅、印花稅。房屋贈與過戶通常都是全額征收契稅和印花稅。不過如果是夫妻關系續存期間,將房子變更會另一方所有,是可以免稅契稅。一般情況下受贈方要交納3-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贈與方需要交納0.05%的契稅。
3、其他稅費。我們進行房產贈與的時候,通常需要進行公證,因此需要交納公證費用。各地的公證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公證費用都是2%;贈與房屋過戶還需要繳納0.3%-1%的評估費用;6元/平方的手續費;80元的工本費,每多一個受增人需要多加10元,5元/套的貼花費用。
如果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未滿5年的住宅,還是比較劃算的,可以不用繳納個稅和營業稅。如果我們將房屋贈與給非直系親屬,反而需要繳納更多的稅費,而且將房產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購房者,風險會比較大,因此賣房者可以放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