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志願是指對於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願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願錄取完成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佈院校招生缺額的計劃。
2、考生可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征集志願”,這樣使得第一志願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