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阿 piān ā
詞語解釋:
偏護一方。
分詞解釋:
偏護:
偏私袒護。
一方:
1.一邊。多指遠處。
2.一處。指所居住的地方。
3.一個方面;一帶地方。
4.指物的一部分或事的一方面。
5.一種;一類。
6.猶言一種方法。
7.一種配方或藥方。
8.指東西南北四方之一。
9.數量詞。用於方形的東西。
10.數量詞。用於田地﹑土地。
11.數量詞。指一個方形,猶言一片。
12.宋代《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見《宋史.食貨志上二》及《文獻通考.田賦四》。
13.一面。表示一個動作跟另一個動作同時進行。
14.指事務上相對的兩個方面之一。
15.一萬的隱語。詳“一幹一方”。
● 阿 ā ㄚˉ
◎ 加在稱呼上的詞頭:阿大。阿爺。阿爹。阿羅漢。阿毛。阿婆。阿弟。阿姊。
● 偏 piān ㄆㄧㄢˉ
◎ 歪,不在中間:偏斜。偏離。偏旁。偏僻。偏遠。偏鋒(a.書法上指用毛筆時筆鋒斜出的筆勢;b.泛指做文章從側面著手的方法)。不偏不倚。
◎ 不全面,不正確:偏愛。偏見。偏激。偏狹。偏執。偏廢。偏頗。偏聽偏信。
◎ 與願望、預料或一般情況不相同:偏偏。偏巧。
◎ 謙辭,向人稱自己已用過茶飯等:我偏過瞭,您請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