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禮記月令》記載,上古時代在每年的十二月,“天子居住的是北屋右側,一般在夜間行路,騎的是黑馬,打的是黑旗,身著黑色袍服,袍上綴有黑色玉飾,吃的是黍米和豬肉。壬日或癸日這天,(在祭祀場所)讓人將祭祀的大型禮器用佈遮蓋,命兩個有司(參與祭祀的官員),將預先用泥土制作的土牛抬走,以此表示送走瞭寒氣”。到瞭立春這一天,天子親自率領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到東郊去迎接春天的到來。回朝後大賞公卿、諸侯、大夫等官員,並頒佈德令,接濟所有民眾以示慶祝。
2、上古時代的天子之所以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這樣做,是因為:十二月正值冬季的最後一個月,按五行而論冬季屬水,方向為北(十二月為醜月位居偏東北),其色為黑。又因古代紀年、紀月、紀日、紀時都是采用的天幹地支,天幹中的壬癸方向為北,五行屬水,因此送土牛選在壬日或癸日。將祭祀所用的大型禮器用佈遮蓋,是取萬物“冬藏”之意。命有司將預先用泥土制作的土牛抬走表示送寒氣,因為按十二月建而論,每年的十二月為醜月,十二月建中的醜五行屬土,醜又是十二生肖之一代表牛,舉行這樣的活動將土牛送走,就意味著人們終於送走瞭冰天雪地、萬物凋零的漫長冬季,將喜迎萬物復蘇、春暖花開的季節。立春日,天子率領百官前往東郊迎接春天,是因為春天五行屬木,方向為東。回朝後賞賜百官,並頒佈德令接濟民眾,一則是對春天到來的慶祝,二則是因為“一年之計在於春”,春耕即將來臨,賞賜接濟是為瞭使各級官員盡職盡責,帶領百姓搞好春耕生產。
3、“民以食為天”,我國自古以來都非常重視農業生產。上古時代每到正月初一這一天,天子都要祭祀天地,祈求年內風調雨順、五谷豐登,並於正月的第一個甲日,親自駕車拉著耒耜(農耕工具),率領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到田間耕地,天子推三趟,三公推五趟,九卿、諸侯各推九趟。由此可見當時對農業生產的重視程度。
4、由於上古時代天子有親自耕作的慣例,每年十月的壬癸日又有抬走土牛以送寒氣的風俗。後來,土牛又稱春牛,州府縣官在立春的前一天將春牛放在衙門前,到瞭立春這一天,用紅綠彩鞭抽打春牛(取送走寒氣之意),象征春耕生產的開始,以此提醒人們及時耕作,切勿耽擱農時。
正是受這一歷代風俗的影響,人們便習慣地將立春稱之為“打春”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