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傭金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托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
2、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傭”或“暗傭”。“明傭”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傭”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傭”。
3、傭金起源很早。在交易必須通過牙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