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fǎ rù róng qíng
詞語解釋: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許人情寬容。
分詞解釋:
容許:
1.允許,許可。
2.或許。
寬容:
寬大有氣量,不計較或追究:大度寬容。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於。
人情:
①人之通常的心情事理:不近人情|人情世故。
②交情;情面:做個空頭人情|不講人情|此事須要托人情才辦得。
③人際往來應酬的禮節習俗:親戚朋友多少人情客禮,哪裡都要顧到|這些事並非是隻為糟蹋錢,而是有些必須盡到的人情。
④禮物:你許瞭我人情又不還。
容情:
1.猶循情。講情面。
2.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