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戲弄瞭一個無辜的朋友,欺負瞭一個不幸的人,侮辱瞭一位勤勞的母親!這是一種最低劣、最可恥的行為!
賞析:我們在社會活動中處理事情時,一定要謹慎處置,因為在不經意間,可能就會傷害到某些人,而我們卻不自知,這是一種無知、可恥的行為,我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就是社會責任感。
2、愛是一次沒有盡頭的旅行,一路上邊走邊看,就會很輕松,每天也會有因對新東西的感悟,學習而充實起來。於是,就想繼續走下去,甚至投入熱情,不在乎它將持續多久。這時候,這種情懷已升華為一種愛,一種對於生活的愛。
賞析:愛從來就是一個非常難以解釋的詞,但是對於生活的熱愛,卻是容易理解的,當我們經歷過一些事情,看過一些風景,遇到一些人,瞭解瞭他們的思想,擁有瞭自己的情懷,就會變得豁達,釋然,這時候,我們對生活會更加有熱情,因為我們懂得瞭珍惜生活,也就學會瞭愛!
3、不幸的人伸瞭手求乞時,我們不該假裝不知的啊!尤其是對於為瞭自己的小孩而求乞的母親,不該這樣。這小孩或者正饑餓著也說不定,如果這樣,那母親將怎樣的難過呢?
賞析:這句話是對乞討行為的一種解答,在饑腸轆轆、食不果腹的社會裡,慷慨和同情是必要的,也是我們的美德,因為孩子母親的內心是難過的,母愛何其偉大。但放眼當今社會,大量的人成為瞭職業乞丐,他們四肢健全、身體健康,但就是因為一個懶字,讓自己變成瞭職業乞丐,這是可恥的,我們這個社會不應該縱容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