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 lǐ yú
詞語解釋:
李漁(1610-1680)清初戲曲傢。字笠鴻、笠翁、謫凡,浙江蘭溪人。曾為幕賓。後遷居南京,以傢姬組成戲班,在達官貴人間演出。著有《閑情偶寄》,論述戲曲、飲食、園藝等。傳奇有《奈何天》、《比目魚》、《風箏誤》等十種,合稱《笠翁十種曲》。另有短篇小說集《十二樓》、《無聲戲》等。
分詞解釋:
遷居:
從一地遷徙到另一地生活;搬傢。
閑情:
1.閑散的心情。
2.指男女之情。
演出:
1.演變而出,演變而來。
2.偷偷地出行。
3.表演。
傢姬:
私傢蓄養的歌伎舞女或侍妾。
組成:
謂由部分或個體組合成為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