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學信網賬號並登錄系統
點擊註冊學信網賬號。如已有學信網賬號可直接登錄系統。登錄學信檔案後,可核實本人學籍學歷信息。
2、填報個人資料
推免生註冊後應登錄“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填報個人資料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請務必保證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並註意查看系統頁面的相關說明。
3、網上支付
推免生需網上支付報名費。詳見《2017推免生網上支付報名費註意事項》。
4、填報志願
推免生在填報志願前應認真閱讀各招生單位發佈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推免生除外)可同時在系統填報三個平行志願(不分主次),每個志願在提交後的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期間招生單位下載報名信息並決定是否允許考生參加復試。志願提交48小時後仍未接到復試通知,復試未通過,或拒絕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志願提交48小時內,如招生單位通過系統明確拒絕推免生申請,推免生可立即填報其他志願。
5、復試
提交報考志願後,招生單位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反饋是否同意推免生參加復試的通知。推免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相關通知信息,如收到復試通知,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通過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復試通知。未通過系統確認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單位錄取。推免生如同意參加復試,應按招生單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推免生復試。
6、查看並確認待錄取通知
通過復試的推免生,將收到招生單位通過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系統答復是否接受錄取通知,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待錄取通知。待錄取通知可拒絕多個,但隻能接受一個。如接受,推免生即成為該招生單位的、待錄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單位發放的待錄取通知後,不能再填報其他志願,或接受其它復試、待錄取通知,其他招生單位也不能再向該推免生發放復試或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未通過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則錄取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