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叫做公積金房,提交申請,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於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2、貸款受理、銀行初審,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查詢並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傢庭住房信息查詢”;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3、簽訂合同,貸款初審通過後,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並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4、抵押登記、銀行復審,受托銀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5、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放,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後,由管理中心通過受托銀行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