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 pò chǎn
詞語解釋:
①債務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法院根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申請作出裁定,由債務人以產抵債。法院作出裁定後,指定清算人確定破產人的負債額並清算其財產,然後按法律規定的順序和比例,將其財產分配給各債權人抵償債務,不足之數額不再清償。中國在1986年頒佈企業破產法(試行)。
②比喻徹底失敗:敵人的陰謀破產瞭。
分詞解釋:
順序:
1.順理而有序;和諧而不紊亂。
2.次序,次第。
3.猶順利。
徹底:
1.通透到底。形容深透﹑完全而無所遺留。
2.形容水清見底。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傢機關。
失敗:
1.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
2.被對方打敗:輸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