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前教育是我國針對0歲至入小學前兒童所實施教育政策。幼兒園教育工作的原則是:體、智、德、美諸方面的發展應互相滲透,有機結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註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2、學前教育面向全體幼兒,熱愛幼兒,堅持積極鼓勵、啟發誘導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綜合組織各方面的教育內容,並滲透於幼兒的一日生活各項活動中,充分發揮各種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中。
3、可以說,學前教育是兒童是人生智力開展的基礎階段,又是開展最快的時期,適當、正確的學前教育對幼兒智力及其日後的開展有很大的效果。很多天才,超常兒童的發現,都是與學前階段的智力開發密切相關的,兒童想象力的培育,觀察力的培育,思維力和記憶力的培育,語言表達力和創造力的培育,學習愛好和求知欲的培育等都是學前教育的重要內容,這些教育在兒童的學前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