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實購房協議和購房合同,在法律上來說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
2、《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從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協議。
3、“合同”和“協議”可以基本理解成一個概念,但隻是有些約定俗成的稱呼不一樣而已,比如離婚協議,就不能稱為離婚合同,但其實意思是一樣的。
4、實務中,很多人也因為對協議和合同的理解不準確帶來一些風險,比如很多人認為協議效力低於合同,認為協議效力偏低,就可以不認真對待,從而相對隨意的簽署協議,那這種理解也是不對的,很容易會帶來風險。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傢介紹的購房協議和購房合同區別,相信大傢通過閱讀完以上文章後對於購房協議和購房合同區別有瞭一定的瞭解,希望能幫到大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