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宵”是夜晚,“禁”是禁止。宵禁就是禁止夜間的活動。宵禁是基於公共安全秩序為由,由立法機構、政府或軍方決定並由軍警具體負責實施的一種在戒嚴期間禁止夜間行動的憲法行為。一般在戰爭狀態、全國緊急狀態或者戒嚴時期使用。
2、在宵禁期間,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將會受限或者中止。
3、宵禁可以是特定的時間(僅限於夜間或全天24小時)、特定的期限(幾天、幾個月或更長)、特定的對象(所有人員或者特定性別和年齡段)和指定的區域(幾個街區或是全國范圍)。
4、宵禁的執行人員有權對違反宵禁規定的人予以扣留,直至宵禁結束;並有權對被扣留者的人身進行搜查,對其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對抗拒宵禁規定的人員,可以對其執行拘留或者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其它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