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規性服務是最基本的服務,包括:房屋建築主體管理;房屋設施、設備和管理;環衛管理;綠化;治安;消防;車輛道路;代辦服務。國傢建設部1998年頒佈的《物業管理規范化服務標準》規定:接到住用戶要求維修電話和報修,應立即做好登記工作;傢庭水電急修不過夜,對房屋小修等其他問題,應自報修時起三日內進行;維修人員入戶維修要便民不擾民,活完料凈場地清;維修人員態度和藹、禮貌,不得吃拿卡要;凡屬住戶自費的維修項目,要公開收費標準,不亂收或多收費;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由住用戶對維修質量提出評議。
2、特約性專項服務實質上是一種代理業務,為滿足一部分業主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務,如代購物品、車船票、代人接送小孩或提供商業經營服務項目。代辦服務實質上是特約服務的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