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2、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3、自2017年下半年開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增設“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小學類別面試增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學科。上述各類別新增學科的筆試科目一、科目二與已開考學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新增學科的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結合面試一並考核,具體見面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