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縣 pān xiàn
詞語解釋:
指河陽縣。潘嶽曾為河陽令,故稱。
分詞解釋:
河陽:
1.黃河北岸。
2.晉潘嶽曾任河陽縣令,後多以“河陽”指稱潘嶽。
潘嶽:
潘嶽(247-300)西晉文學傢。字安仁,滎陽中牟(今屬河南)人。與侄潘尼並稱“兩潘”。曾任河陽令、懷縣令,後入京任給事黃門侍郎。依附外戚賈謐,趙王司馬倫專權時被殺。與陸機齊名。有《悼亡詩》、《秋興賦》、《閑居賦》等名篇。明人輯有《潘黃門集》。
● 潘 pān ㄆㄢˉ
◎ 淘米汁。
◎ 姓。
● 縣(縣) xiàn ㄒㄧㄢˋ
◎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 縣(縣) xuán ㄒㄩㄢˊ
◎ 古同“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