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首先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填寫《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前期審查表》,隨後向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提交身份證件、《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前期審查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資料,銀行審查同意借款後,將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一般提交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銀行將給出答復。
2、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3、對初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及金額,由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註冊資本和利稅等要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核定貼息金額;
4、經評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事局下發核準通知書;
6、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準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對象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創業貸款金額要求最高不超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機具)以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期限一般為2年,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生產經營性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