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蠻 bǎi mán
詞語解釋:
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的總稱。後也泛稱其他少數民族。
分詞解釋:
南方:
1.南面,南邊。表示方位。
2.泛指南部地區,指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
少數民族:
指多民族國傢內人口居於少數的民族,也有指外來移民的。在中國,有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佈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傢、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佈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55個少數民族,人口約9132萬(1990年),占全國總人口8%。分佈呈大雜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語言文字,部分通用漢語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廣泛深刻的影響。社會發展較漢族緩慢,經濟比較落後,且發展不平衡。多從事農牧、漁獵生產。解放後,通過民主改革,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現瞭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平等。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走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道路。
其他:
1.亦作“其佗”。
2.別的。
泛稱:
總稱;統稱。
總稱:
總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