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學 nán xué
詞語解釋:
1.周代五學之一。周有東﹑南﹑西﹑北四學,並太學稱五學。
2.南朝宋何尚之於南郭外立學聚生徒,稱為南學。
3.南北朝時南朝的經學。南朝經師,發展魏晉學風,除《詩》﹑《三禮》采用鄭玄箋註外,《周易》用三國魏王弼註,《尚書》用偽孔安國傳,《左傳》用晉杜預註。講經兼采眾說,也取玄學,不拘傢法,隨意發揮。又受佛教影響,所作義疏比經註更為詳盡。
4.清初黃宗羲開塾講肄,時人稱為南學。
5.清代雍正九年,將毗連國子監街南的官房作為學舍,令助教等官及肄業生居住,稱為“南學”。
分詞解釋:經學:
把儒傢經典當作研究對象的學問,內容包括哲學、史學、語言文字學等。
講肄:
1.講論肄習。
2.指講學。
3.指講舍。
雍正:
古代宮中掌筵席的長官。
官房:
1.猶客房。招待客人的房屋。
2.即旅店。
3.指旅店中的房間。
4.政府的辦事處。
5.指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