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憲法?憲法是國傢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處於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憲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維護法制的權威,首先是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日的確定更是黨和國傢對依法治國的堅強決心。憲法序言明確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因此,依法治國,首先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樹立和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證憲法的貫徹實施,做到依憲治國。
2、新中國憲法的發展歷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3、憲法的地位: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是保持國傢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憲法是中國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