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具有本市號牌,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微型面包車除外)。
2、在車的軸距、價格方面,新能源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軸距要達到2600毫米以上,或綜合工況續航裡程達到25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車,軸距達到2700毫米以上或車輛購置的計稅價格在12萬元以上。
3、另外還要求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車輛技術性能符合環保和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等。
4、駕駛員準入條件:取得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證》6個月以上或在本市取得《臨時居住證》12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