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法事復合是沒有效果的。
2、法事是佛教儀式之一。又作法會、佛事、齋會、法要。指為講說佛法及供佛施僧等所舉行之集會。即聚集凈食,莊嚴法物,供養諸佛菩薩,或設齋、施食、說法、贊嘆佛德。
3、宗教活動:
佛教活動:宣揚佛法或指修行之意。或亦稱誦經、講經、齋會等法會為法事。又作法要、佛事。
寺院活動:是寺院道場重要行事之一。在所舉辦的法事當中,有的是自我懺悔的方式,如懺摩,有的是經大眾附議通過者,如佈薩。有的是對大眾宣說佛法,如升座說法。也有於新春時為國傢、檀那祈福祝禱者,乃至到山門迎春等。一年當中更有春秋二祭,及三皈五戒、八關齋戒的多次舉行等。
道教活動:武當山道教的法事活動稱作“醮”,有著嚴格的程式,首先要設壇,而後上香、鳴鼓、迎駕、祝神、唱神等等。整個過程伴隨著念咒頌經,步罡踏鬥等規定儀式,充滿著濃厚的宗教氣氛。
4、實際上,這是一種與神溝通的儀式。道教認為祈福禳災,求仙延壽,超度亡人等等人力所不及的事情都能通過這種形式求得神的威力而得以實現。據記載,武當山專為皇帝舉行的“金篆大醮”時間長達四十九天,皇帝的命臣及武當山的法師、高功、經師等上千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