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主體 fǎ lǜ guān xì zhǔ tǐ
詞語解釋:
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國傢、國際組織等。其中國傢既是國際法律關系的主體,又是國傢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在某些財產法律關系(如國傢公債等)中還可以是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分詞解釋:
國際:
①國與國之間;世界各國之間:國際協定丨國際地位丨國際關系丨國際足球錦標賽。
②與世界各國有關的(事物):國際音標。
享有:
1.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如權利﹑自由﹑聲望等。
2.享受。
法人:
法律上指根據法律參加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公司、社團等。法人享有與其業務有關的民事權利,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區別於‘自然人’)。
公民:
具有或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既是:
既然:既是他不願意,那就算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