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 nán hé
詞語解釋:
1.古代稱黃河自今潼關以下由西向東流的一段為南河。
2.清以前黃河自今內蒙古巴彥高勒鎮以下分為南北二支,南支即今黃河正流,當時為支流,稱為南河。參見“北河”。
3.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總督為江南河道總督,掌管防治江南(今江蘇﹑安徽兩省)境內的黃河﹑運河﹑洪澤湖﹑海口等。時稱總督為南河總督,所管理諸河為南河。參見“北河”﹑“東河”。
4.星名。屬井宿,共三星。
分詞解釋:防治:
預防和治療(疾病、病蟲害等):防治結核病 ㄧ防治蚜蟲。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後的,猶言以後,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後面的話或文字。
以前:
1.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早的時期。
2.泛指從前,以往。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傢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並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